人际交往的礼节 社会是人们交往作用的产物,没有人际交往就不成为其社会。人要生存进展,就不能置身与社会交际之外。遵守人际交往礼仪是人们顺利进行社会交往、促进事业成功的重要条件。社交礼仪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定范围的通用性、明显的效益性和准强制性。我们应当掌握一些基本的人际交往礼仪知识。 一、介绍与握手的礼节礼貌与禁忌 (一)介绍的基本法律规范 介绍是人际交往中互相了解的基本方式,正确的介绍可以使不相识的相互认识,也可以通过落落大方的介绍和自我介绍,显示出良好的交际风度。介绍分为自我介绍和他人介绍。 1.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的基本程序是:先向对方点头致意,得到回应后再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姓名、身份和单位,同时递上准备好的名片。自我介绍时,表情要坦然、亲切,凝视对方,举止庄重大方,态度镇定而充满信心,表现出渴望认识对方的热情。假如见到陌生人就紧张、畏怯、语无伦次,不仅说不清自己的身份和来意,还会造成难堪的场面。 做自我介绍,应根据不同的交往对象内容繁简适度。自我介绍总的原则是简明扼要,一般以半分钟为宜,情况特别的也不宜超过3 分钟。假如对方表现出有认识自己的愿望,则可在报出本人姓名、供职单位、职务(即自我介绍三要素)的基础上,再简略地介绍一下自己的籍贯、学历、兴趣、专长及与某人的关系等。自我介绍应该实事求是,既不能把自己拔得过高,也不要自卑地贬低自己。介绍用语一般要留有余地,不宜用最、第一特别等极端的词语。 自我介绍有一些忌讳需要注意和避开: ①不要过分夸张热诚。如大力握手或热情拍打对方手背的动作,可能会使对方感到惊诧和反感。 ②不要中止别人的谈话而介绍自己,要等待适当的时机。 ③不要态度轻浮,要尊重对方。无论男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特别是别人尊重他的优点和成就,因此在自我介绍时,表情一定要庄重。 ④假如一个以前曾经介绍过的人,未记起你的姓名,你不要做出提醒式的询问,最佳的方式是直截了当地再自我介绍一次。 2. 他人介绍 他人介绍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他人介绍通常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做介绍的人一般是主人、朋友或公关人员。他人介绍的顺序: 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守尊者优先的规则。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假如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