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的常见写法及用语基本法(草案)的决定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 了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姬鹏飞主任委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的报告
决定:(一)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和 三个附件 ,同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相关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位会员会的建议》,自公布之日起 至 1989 年 7 月底,在香港和全国其他地区广泛征求意见
(二)由香港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征求 香港各界人士和中央各部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征 求 本地区各界人士的意见 ,并将意见汇总,于 1998 年 8 月中旬以前报送香港特备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各界人士也可以将意见寄送香港特备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 主持征求意见的工作 ,并根据香港和全国其他各地区、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 1990 年进行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摘自:党政公文写作鉴赏与评改)大足县人民政府第 60 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县长江 涛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 60 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审议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审议通过了代和平、颜台奎、孙永勇、陈华英、张军东、欧国枫、张智卿、胡建伟、吴 昱、郭昭利、罗义华、曾令江、李连友、周 立、师玲、李春艳、陈仁杰、黄 宏、王 逊等 19 名同志职务任免,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审议珠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