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序號评估内容主要评分现场发现環境管理體系1公司内是否有建立并实施绿色伙伴环境管理体系
2公司是否有任命绿色伙伴环境管理体系推行与管理负责人
3是否有明确定义有关环境禁用物质
4是否有明确定义环境管理的职责、权限、工作
5环保法规是否鉴定及识别
及定期评估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6是否有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计划并执行
7内稽员是否有教育训练与资格鉴定
8针对内部稽核之缺点,是否有制定改善措施并确实执行
设计及变更管理9当产品有设计变更时,是否有设计变更的程序10当产品有设计变更时,是否得到客户的承认后,才进行生产
11设计变更的零件是否有提供【SGS 檢測報告】﹑【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调查表】等证明文件
12设计变更的零件,是否有作重新承认的动作
材料承認13对于零组件外包,是否建立了不使用环境关联物质的管理体系
14零件承认时,是否有【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调查表】、【RoHS 承諾保証書】书和国家认可检测中心之测定数据及料厂商之 GP 证明
15是否要求原材料供应商提供【SGS 檢測報告】数据和【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调查表】等证明未使用禁止物质
16材料承认书中是否明确备注不使用有关环境禁用物质(禁止物质、全废物质)
采購及進料管理17进料检验程序是否有明确定义有关环境禁用物质的检验程序与标准
18是否对半成品、材料等有明确且具体的规定其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判定方法
19是否根据检查标准,按每个收货批号确认未使用禁止物质
20对交货材料是否根据保管的【SGS 檢測報告】数據和【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调查表】,确认实物和数据的一致性,有效期限
21使用二次材料时,有无完善的管理体制,使用有材料证明的材料是否有进行没含有禁止物质的确认
22在自己公司内进行环境禁用物质测定时
有无确认测定仪器的精度(检测限度)是否合適
23有无测定仪器的保养、校正记录
24外部测定时,是否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