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 保安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公司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杜绝和减少机动车交通事故或其他问题的发生,树立“z 保安”良好企业形象,根据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警用车辆管理的通知》及分局有关车辆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本人系 z 保安公司职工,为确保交通安全,我保证做到: 一、仔细学习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三、严格执行公司机动车辆集中管理、统一实行派车单调配制度。 四、严格根据公安部《警用车辆管理规定》、《z 省公安机关警用车辆管理卡制度》的要求驾驶警用车辆。 五、不开“特权车”、“霸王车”、故障车、报废车、证照不全的车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使用警灯和报警器。 六、坚决做到不将公司机动车辆或警用号牌外借,不将单位机动车辆交由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驾驶,不公车私用。 七、驾驶机动车辆时严格遵守“五条禁令”,非因公务需要不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饭店、歌舞厅、茶楼等休闲娱乐场所附近。 八、节假日、工作时间外,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准动用单位车辆。 九、个人因特别情况借用单位机动车辆时,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确保安全。 十、本人因违反以上承诺或公司车辆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被损时,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自觉接受单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