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盯防管理办法一、 盯防法律规范在光缆线路附近的外力施工,危及到光缆线路安全并有可能造成光缆线路故障时实行的盯防措施简称“三盯”(盯紧、盯死、盯到底)
“三盯”是预防和减少线路故障的有力措施和行之有效的手段,是预防线路故障工作的重点
巡线员在巡检中发现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施工迹象,应立即上报
相关负责人应根据要求设置“三盯”现场
“三盯”现场按责任段划分责任,第一责任人是责任段巡线员
1、根据影响程度将“三盯”现场分为三个等级并实行下列措施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光缆垂直距离在 10 米以内 时,应实行 24 小时看护(一级看护)
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光缆垂直距离在 10 ~ 20 米 范围内时,要实行随工方式看护(二级看护)
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光缆垂直距离在 20 ~ 50 米 范围内时,要实行流动方式看护(三级看护)
2、“三盯”现场管理(1)“三盯”现场线路设备完好,直埋线路路由左右 3 米喷洒白灰线,设立警戒线、标记明显,字迹清楚
“三盯”现场应增加标石、标志牌,张挂大型宣传条幅
对影响较大的大型施工现场,可利用广播、电视等护线宣传手段配合宣传
(2)“三盯”人员责任段落明确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应实行可靠保护及警戒措施,避开和减少线路安全隐患
(3)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联系方式,掌握施工动向与进度,签订安全协议,共同设立“三盯”和安全责任人员,共同保护光缆线路的安全
积极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特别是大型机械手联系,讲明监护范围、作业要求、保护措施和注意事项及联络方式等
签订安全协议,在确保线路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施工工作
(4)严格检查制度
运维中心片长对“三盯”现场的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旗县代维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代维站长每天不少于一次;巡线员一小时一次,严格落实,做好记录
检查记录应记录检查情况、整改意见
(5)严格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