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防灾与减灾章末整合教材 P76 活动探究1
我国的防灾法律、法规、规章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形成了较完整的防灾行政法规体系使防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推动了防灾工作的深入开展
可以指导学生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收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
可以指导学生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收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节选)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日期:1997 年 12 月 29 日实施日期:1998 年 3 月 1 日内容分类:一般行政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四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防震减灾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七条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防震减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