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坊店面消防监督管理调查报告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 2 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 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
对于建筑面积超过 300 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
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
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
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纳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纳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法律规范要求
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法律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阻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
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 3-5 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 4-9 米
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