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_上海市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诞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记事务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其次条 依据甲方工作须要,乙方同意甲方支配其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须要支配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酬劳;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