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医院 门前五包责任书 甲方: 医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 乙方: 泸县中医医院各科室(部门)、铺面承租户 为全方位调动全院职工参加、维护和管理城镇的积极性,扎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一个优美、干净、亮丽、和谐的城乡环境,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特与各科室(部门)、铺面承租商户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 “门前五包”的内容: “门前五包”是指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管理其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容貌秩序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具体包括“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等内容。 包卫生:负责门前(科室)责任区内地面保洁,严禁乱倒垃圾、污水,严禁随地吐痰。及时清理谈迹、污渍和其它废弃物。 包秩序:严禁在责任区内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停乱放。对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报相关部门。 包设施:严禁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共设施,自觉爱护公共设施,配合有关部门管护好责任区的人行道、路灯、井环卫果皮箱、路牌等公共设施。 包绿化:负责责任区内门前绿化,爱护绿化设施,及时清理绿篱、 1 树穴内的垃圾和杂物。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等。 包文明:严禁在责任区内大声喧哗,使用高音嗽叭等扰民行为,严禁越门占道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卧椅睡觉、赤膊光膀等不文明行为。 各科室、部门、铺面承租户必须严格执行以上“门前五包”内容,我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部门、铺面承租户门前的“门前五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判和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的科室、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并将“门前五包”落实情况列入各科室、部门年终目标考核,铺面承租户拒不履行“门前五包”的,将在租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处罚金额,并取消次年的铺面承租资格。 科室(部门)责任人:(签字) 铺面承租户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