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协议合同五篇 出租方情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具体状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 号,建筑面积 x 平方米。 其次条租赁期限 租期 x 年,自 x 年 x 月 x 日起至 x 年 x 月 x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x 元整(x 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x 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 x 元。 2、从其次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x 元(即其次年为 x 元,第三年为 x 元,第四年为 x 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 x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商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x,付款时间为 x 年 x 月 x 日。 其次期:租金为 x,付款时间为 x 年 x 月 x 日。 第三期:租金为 x,付款时间为 x 年 x 月 x 日。 4、承租方必需根据商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赐予承租方 7 天的宽限期,从第 8 天开头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局部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治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治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x 度,电表底数为x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担当,直至合同期满)。 3、修理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修理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展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必需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视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视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准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治理规定,擅拘束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阻碍顾客出入的柜台),制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供应银行帐号、票证和效劳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