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象山县高塘岛乡长大涂围涂工程位于象山县高塘乡高塘岛西侧,属三门湾海域,距高塘岛乡约 5km,设计海堤全长 2550m,其中主堤长 2220m,副堤长 330m;水闸二座,总净宽 15m(纳潮排涝闸 3×3m,排涝闸 2×3m),围涂面积 2163 亩。海堤工程按二十一遇允许越浪标准设计,相应设计高潮位为 4.64m。海堤工程等级为Ⅳ级。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有:石方开挖 8.90 万 m3,抛石 185.88 万 m3,碎石垫层 22.95万 m3,干理砌块石 5.4 万 m3,闭气土方 118.34 万 m3;砼灌砌块石 3.10 万 m3;砼及钢筋砼 10.56 万 m3;土工织物 75.48 万 m2;塑料排水板 318.58 万 m。本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2.99 亿元。总监理工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正常监理时间为 36 个月。工程计划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开工,2009 年 3 月31 日竣工。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组织机构为:建设单位:象山县高塘乡设计单位: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杭州亚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监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象山分站 1.2 监理工作范围(1)象山县高塘乡长大涂围涂工程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承包人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业主与监理双方约定的内容。主要有主堤、副堤及二座水闸、施工便道等建筑安装过程的全方位监理。(2)本工程建筑安装及设备订购等各阶段招标工作。(3)工程造价审核、决算编制、工程验收等工作。(4)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 1.3 监理工作内容1.3.1 设计方面(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讨论及初步设计,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图纸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超出工程变更处置权范围的工程变更,应要求变更主体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并提出意见后送业主审批。(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8)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