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一) 目的 确保公司资产管理和使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资产
(三) 权责单位 公司资产管理部
二、管理规定1. 本企业固定资产一律连续编号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按使用部门或责任部门划分资产的使用权限和责任
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为单价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为1年以上、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物品
2.各部门每月汇报固定资产使用清单,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效率、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并及时上报损坏或不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给出处理意见(包括追究责任、审批报废、变卖核添置更新等)
3. 每年年终(或每年六月份)进行财产清查,对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已老化或不使用资产进行处理,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
4. 所有非正常报废资产处理意见和办法均要经部门主管签字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报财务记帐,涉及税务问题时由财务部报税务机关审批后计入营业外收支
5. 设备部负责使用年限已到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财务部负责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帐务处理工作
6. 固定资产购买到使用的相关程序(1) 每项固定资产购买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
(2) 重要固定资产(如市价 万元以上)的购置需经董事会讨论确定,购买申请必须经各位董事签字
(3) 采购部门(或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后查找货源联系供应商,编制采购计划书报总经理批准
(4) 采购部门(或人员)根据采购部门计划书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资产的运输和安装
财务部门根据发票将资产计入在建工程
(5) 需要对方提供技术服务和操作培训的,应在合同书上注明要求对方提供服务和培训
(6) 资产安装完毕后进行运行测试,使用部门负责对资产评价验收
(7) 试运行合格后通知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对资产进行编号,财务部根据通知将该资产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8)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