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组织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
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领退、维修、清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统一确定公司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转移、报废、清理等全过程进行核算,统一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折旧年限及折旧率
第三章 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划分为:(一)房屋及建筑物: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其他建筑物
(二)交通工具:各种车辆
(三)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空调、组合音响、电视、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四)其他设备:电梯、保险柜(箱)等不属于上述类别,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与计量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进行预算报批,10(含)万元以上资产购置应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凡经批准新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负责各项资产的验收、入库及使用管理
计划财务部依据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及合同签订情况配合办理款项的支付
同时依据资产分类标准及资产实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算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