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必备条款我国不仅要求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而且对劳动合同的条款作了法律的硬性规定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同的是首先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
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劳动关系履行的具体内容
包括:1)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按照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的约定事项,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说明工作的具体职位、责任、种类和行为要求
劳动内容与劳动报酬具有直接的联系
工作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并有一定的弹性
工作地点是劳动者的劳动场所,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
同时,由于劳动管理的“属地化原则”,工作地点将涉及到劳动仲裁地、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问题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劳动基准的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除标准工时外还有缩短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计件工时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获得劳动报酬也是劳动者的首要权利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最低工资,并对工资发放等作了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约定中应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5)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场所,如劳动者的生产环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职业病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在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并在合同中写明
缺少必备条款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法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充分考量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不对等,对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