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标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方法,进一步增加鼓舞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依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状况,并结合现阶段治理需要,特修订并公布本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治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当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进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治理的实施,表达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治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治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奉献度、价值制造为薪酬鼓舞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肯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制造及实施有效正负鼓舞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工程鼓舞工资制”、“营销鼓舞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共性化工资计算方法的薪酬安排体制,形成多元化、敏捷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治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鼓舞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嘉奖计算的审核; 园林公司薪酬治理制度 2 (一)薪酬 1
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
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制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酬劳+浮动酬劳
固定酬劳=(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 70%,一般员工为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