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创新讨论城镇化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创新讨论 摘 要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大致经历了建国初期构建、改革开放初期重构和市场经济建立后变革等 3 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
不同时期的制度内容有着不同的历史特征,此前的传统体制对计划经济存在着较强的依赖性,从而成为我国改革现行土地征收赔偿制度需要克服的薄弱环节
基于上述分析,应遵循市场原则,合理界定公共利益范围,防止土地征收权力滥用;导入市场评估机制,确定土地征收补偿原则;拓宽补偿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合理分配补偿费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司法救济渠道
关键词 土地征收 城镇化 补偿制度 创新讨论 作者简介:吴香云,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南平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讨论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2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2-055-04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进展的必定趋势,也是我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进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基于我国特有的二元地权结构模式,即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推动城镇化的过程,同时是农地非农化和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我国是通过土地征收来实现的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城镇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张,被征收的土地数量持续快速增长,由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
而补偿问题是土地征收的关键问题,直接关系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假如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城镇化的进程,影响经济社会进展甚至社会稳定
探究符合新的进展形势的具有特色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并注重对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已经成为推动城镇化进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历史变迁及评析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 新中国成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