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本人自愿参加 年 月 日的 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本次活动的目的、性质、活动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告知本人家长。本人了解并遵守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此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活动的各项规定。 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损害依据《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处理;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5.活动过程中需听从负责人安排,擅自活动出现意外责任自负。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确认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