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地点: 1
3 工程内容及范围:无机活性保温浆料外墙外温(平均 3 公分厚)
4 承包方式:总包(包工、包料)
5 工程质量:JGJ253-2025《建筑保温砂浆》质量标准
6 工程量的确认:每个立面施工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写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保证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工程量确认,或依双方测量的工程量结算依据
7 施工大部分结束后,若遇少量扫尾工程,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双方应协商扫尾工程处理意见
第二条 工程面积及造价构成工程暂估面积:保温面积约 万 m2,单价 元/ m2,(本报价含税),总价暂估: 万元左右,(本造价包工、包料、包验收、含所有相关检测实验费),总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实测实量进行结算
假如包门窗套按空方实算(含门窗面积)
第三条 甲方责任3
1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场地环境
(包括水、电、搅拌机、吊篮或脚手架、钢架等配套设施)
2 甲方提供墙体基层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GBJ301-88)的规定,乙方进场时必须对外墙水泥砂浆粉刷基底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才能进入施工
3 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好各分包单位与乙方之间的工作配合
4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协调好分包范围内的各分包单位注意对已完成保温墙面的保护,避开因现场其它工程施工等原因污染及破坏墙面
5 甲方指派 为工程代表,负责解决由甲方负责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乙方责任4
1 乙方参加甲方及监理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审定
2 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