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厂安全生产,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厂施工做出如下规定:1.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厂内施工前,必须到保卫科备案后,方可进厂作业。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厂区车间内,必须佩戴安全帽,在厂内严禁吸烟。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厂内的一切规章制度。3.外来施工单位如需使用车间水、气,不得私自乱接。必须通知车间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4.外来施工单位要求使用电源,必须经本厂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5.为保证本厂环境、卫生。施工材料、设备等进入本厂前,须到门卫登记在与本厂相关人员协商摆放位置后,方可卸下,以免影响本厂正常生产及阻碍安全通道畅通。6.如需使用本厂设备(吊车、叉车)等,须经厂领导同意,并安排厂方人员操作方可使用。如特别情况外来施工单位需独自使用,操作者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操作,出现安全事故及损坏本厂设备由施工方负责。7.外来施工人员在车间内需进行动火、登高作业时,必须找车间安全员办理动火、登高作业证后,方可作业。8.外来施工单位的特别工种,必须持证上岗。9.外来施工单位人员,未经领导安排、同意不得进入车间内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车间,不得在车间内休息、闲逛。10.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内或车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通知厂内或车间领导,待厂内或车间领导把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后方可作业,进行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现场监护人。11.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内或车间内作业前,必须做到:(1)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包括大型、重型、重要设备的起重、运输、吊装方案,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和特别高处作业方案;(2)定人员;(3)定安全措施;(4)定施工或检修质量标准;(5)定施工或检修进度;(6)定工程(检修)检查进度。12.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内危险地方作业前,必须通知保卫科。13.维修厂内下水井时,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维修完毕后必须把井盖盖好。14.其它未列入本规定的事项,应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和有关规定执行。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 500—1000 元经济处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厂内人员或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伤亡的,由外来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对屡次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本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16、此规定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大连金桥超细粉制造有限公司 普兰店市华云雷电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2014 年 3 月 14 日 2025 年 3 月 14 日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