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安全责任书 推动饮食安全管制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传统意义上饮食安全定义比较注重客观后果,没有注意到饮食安全中的主观因素,为此必须强化政府在监管上的责任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学生食堂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学生食堂安全责任书篇 1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监督办法》及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各自在学生营养餐安全中的责任如下: 1、学生营养餐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有专职或兼职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首要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2、副校长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校营养餐安全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学校食堂各场所日常卫生整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等重点环节法律规范
及时整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建立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实行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
积极配合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3、总务主任负责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法律规范操作,组织开展年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办理健康证
定期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知识培训
4、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仔细记好进货台帐
5、食堂要仔细做好食品的验收和保管,保证食品使用时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