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监理工作制度9 监理工作制度为保证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部拟制定以下监理工作制度
9.1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1)监理单位的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仔细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参加设计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设计及施工单位讨论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9.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审查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下达施工单位,并报建设单位
9.3 设备、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1)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报验工作
未经签认,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2)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a)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b)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9.4 隐蔽工程、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质量验收按国家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执行
(2)监理员参加施工单位对单元工程和工序的质量验收
(3)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和部位的质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评自检记录上加盖监理公章并签认验收意见
(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9.5 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1)关键工序的质量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严格根据图纸施工,随时作好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对关键工序质量的验收,并签认验收意见
9.6 单位工程、单元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质量验收按国家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执行
(2)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对单元工程的验收,并签收中间合格检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