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乐辉外科植入物(北京)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总 监: 张陈 编 制: 郑文彬 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 00 九年四月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为贯彻和落实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的监督管理,制订本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25】213 号),(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88)(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7)地方政府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措施,编制安全预防方案,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应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2、 严格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法律规范标准实施监理。确保施工安全。检查、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措施。3、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起重工、架子工、电工电焊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审查上岗证书的有效期。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要求总包单位加强对外协调,外包分包单位及民工的管理,督促组织,遵纪守法,遵守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 有责任提请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履行其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a、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 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b、 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c、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规定。5、 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同时,对图纸中存在的与安全有关的问题,在图纸会审时提出书面意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6、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