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场地租赁、使用安全消防治安协议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铝郑州企业的有关规定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消防、治安责任制,确保安全,保护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避开遭受损失,凡在租用、租赁、使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使用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消防治安协议,以明确安全、消防、治安管理责任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一、一、甲方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职责:1、甲方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使用,履行监督责任,在签订租赁、使用协议时一并签订本安全消防治安协议
2、向乙方宣传国家、市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消防和治安保卫的各项规定
3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对乙方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4、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许可而进入乙方租赁房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甲方告知乙方本单位存在的或乙方可能接触到的重点危险区域、重点危险要素、重点防火部位和其它重特大危险源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远离上述危险因素或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6、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范围犯罪分子
7、协助乙方和公安消防机关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二、乙方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责任职责:1、乙方在租赁或使用房屋、场地期间,应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要应加强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履行安全、消防、治安主体责任,负责所用房屋、场地及人员、物品、财产等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对所租用的房屋及场地、设施负有全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