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1.我国伤亡事故调查的原则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2.有关事故调查的程序(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规定的调查步骤 a.事故的现场处理;b.物证搜集;c.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d.证人材料搜集;e.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仔细考证其真实程度;f.现场摄影。g.事故图绘制。(2)国务院第 75 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关于事故调查的规定: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 年)关于特大事故调查的规定:根据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特大事故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关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事故调查的程序(步骤) 国家有关法规关于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步骤)可总结如下:(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