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日托食堂就餐协议为解决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的就餐问题,让老年人的子女安心工作,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使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够就近就餐,本着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经与就餐者及家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安全、可口、健康的就餐服务,保证饭菜质量,并按乙方的合理要求满足乙方;2、甲方保证所提供食品和饮品的食(饮)用安全性;3、甲方每天向乙方及时提供最新菜单;4、乙方在提前一天预定并声名的情况下,甲方将为乙方预留饭菜;5、乙方在甲方用餐的餐费标准为: 1)每餐免费;( ) 2)每餐 5 元;( )3)每餐 7 元;( ) 4)每餐 10 元;( )6、甲方保证按双方协商决定的各项标准为乙方准确提供服务、甲方保证专人负责乙方的预定,如有需要甲方送餐者,经甲方核实情况,符合送餐的,甲方将派人送餐;(限社区范围内) 7、甲方在保证食品的安全性时,乙方因本人原因,就餐途中发生意外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食堂无关。在用餐前或用餐后在食堂以外误食有毒有害食物发生事故的,后果自行承担。8、为便于乙方了解每月的就餐数,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卡,用餐者用餐必须携带就餐卡或者做登记,先打卡或做登记后用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就餐期间必须遵守老年服务中心有关管理规定,按时就餐;2、乙方不能前来就餐时,应在头天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用餐期间要爱护餐具及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带走,如有发现,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就餐资格。4、乙方在用餐期间要爱护餐厅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得无故与他人发生争吵,不听劝告者,取消就餐资格。5、乙方在就餐期间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甲方,乙方因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就餐时发生意外的,由乙方负责。6、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期限,以现金形式定期结算上月餐费。 三、结算方式1、乙方每月以现金形式一次性预付甲方用餐费( )元,下月购用餐卡时结算上月用餐费,多退少补,以当月的打卡数作为结算依据;2、每月餐费以当月的签字结算单为依据;3、双方约定次月 1 日至 10 日期间为上月费用结算期限。四、违约责任: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由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日至,协议到期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共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