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二。一九年一月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由工程咨询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2、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组成,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求详见后附相关内容。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无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自行签订。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价格应当在本合同中列出并包含在总价中。4、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1)以□前缀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需要选择的内容,在口中以划V方式标示选定;确定不选择的内容,在口中以划X方式标示删除。_(2)下划线和附录中空格部分,依据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以"/”标示。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3.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4.管理及文档5.违约责任6.支付7.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8.争议解决9.其他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2.受托人的义务3.委托人的义务4.管理及目标5.违约责任6.支付7.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8.争议解决9.其他第四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