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采购合同甲方:大方县八堡乡天宝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大方县兴铭文化用品店(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信得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叁佰叁拾肆元贰角(¥32334、20 元)
本工程在学校仪器合同及清单采纳总价包干得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合同及清单范围内得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得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带来得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法律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得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得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 60 日内交货(2025 年 1 月 5 日交货,2025 年 2 月 25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说明书规定办理
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更换得产品必须就是新得,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