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2 篇)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标准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任凭接线接收,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常常检查、修理保养
五、遇管道堵塞,水笼头破损,水管裂开,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准时修理
六、遇停电、停水等状况,要实行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准时供给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状况,不能急时排解故障,必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标准》进展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治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治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前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需符合电器安装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准时撤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视,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顿使用时必需准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需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撤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移动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担当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展检查、维护,准时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修理,工作完毕后必需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展一次全面检测、修理,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治理 1、制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别状况需要进展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