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基层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是社会服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支持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基层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前沿和基础,是政府直接进行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各项民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加快、社会转型加速和政府职能转变,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城乡居民全覆盖,民政职能从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各领域拓展,民政功能从兜底保障向依法保障城乡居民社会权益提升,基层民政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社会对基层民政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但是,由于我市基层民政力量相对薄弱,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政策的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紧紧围绕保障民生,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发展(一)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规范城乡低保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低保对象申请、核查、评议、公示等工作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