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监视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快推动我省工程建立标准化工作立法,保障山东省工程建立质量平安,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方法》(省政府令第 307 号)。该方法自 2025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下面是我供应的山东省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方法,快来看看吧。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307 号 《山东省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方法》已经 2025 年 4 月 12 日省政府第 10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 2025 年 5 月 21 日 山东省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立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视管理,适用本方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视主管部门遵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遵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立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立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工程建立标准包括工程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立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引荐性标准。 第六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立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一)建立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撤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立中有关平安、卫生、环境爱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三)工程建立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立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立管理的要求; (六)须要全省统一限制的其他工程建立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平安适用、经济合理,表达本地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