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通信管线出租业务资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市物价局,各相关单位:为了法律规范我省通信管线资源出租的管理,促进资源共享,加快电信业的进展,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计价格[2025 扭320 号)等规定,在听取电信业务经营者、消费者、专家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通信管线资源出租业务资费标准(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信管线资源出租业务资费标准(一)通信管道出租资费标准通信管道是指连接城镇间、或建筑在市政道路上,并用于电信服务的管道。地区管道种类一次性连接费上限标准(元/孔公里)月租费上限标准(元/月/孔公里)广州、深圳市塑料或水泥管孔(Φ90mm 一Φ110mm )5000—1600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汕头、惠州市塑料或水泥管孔(Φ90mmΦ 一110mm )4000—1360其它市塑料或水泥管孔(Φ9 omm 一Φ11om 皿)3000—1110注:1 、一次性连接费包括出租方为提供管道间连接的勘察设计和配合承租方敷设光(电)缆等所需费用。2 、管孔直径在 Φ 30m 以下的塑料管、梅花管、多孔管按子管计费,其一次性连接费和子管月租费按对应地区管孔月租费标准的 20%计取,子管材料由出租方提供并安装。3 、特别地段如通信管道穿越铁道、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文物建筑等特别地段的实际长度,其资费按对应地区管孔月租费标准上浮 50%计取。(二)通信光纤出租资费标准一次性连接费上限标准:5000 元/对芯公里;月租费上限标准:400 元/对芯公里。注:1 、取得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的,方可进行通信光纤的出租。2 、一次性连接费包括勘察设计费、光缆测试费、光缆熔接费、零星材料费等,由出租方完成光缆对接。3 、若具备单芯出租条件的,其每芯/公里的资费标准按每对芯/公里资费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但其一次性连接费仍按每对芯标准收取。(三)通信杆路加挂光缆出租资费标准一次性连接费上限标准:2500 元/条/杆公里月租费上限标准:410 元/条/杆公里注:1 、一次性连接费包括勘察设计费和配合承租方敷设光缆所需费用。2 、通信杆路的租用费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通信杆路使用权,其它钢吊线、铁件等附件由承租方自备。3 、若租杆用于加挂电缆的,参照加挂光缆资费标准,每 50 对电缆按一条光缆计算,不足 50 对的,按一条光缆计算。二、上述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