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人岗前培训建筑业务工人员须知 第一节外出务工应携带的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合法身份证明.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往往需要出示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身份证也是证明个人年龄的最直接的方式。此外,到银行开户存钱、办理《暂住证》、领取邮寄包裹等都需要居民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证明 对于育龄妇女,应携带由当地乡(镇)政府计生办或县(市)计生委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姓名、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 (3)生育情况; (4)节育情况; (5)准生情况; (6)奖罚情况。 怀孕或待孕的妇女还需携带《生育证》,如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回户口所在地开具有关证明。 第二节务工的条件和要求 一、建筑业就业的基本要求 凡在本市从事建筑业劳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在校学生;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由于建筑业的工作大多是强体力劳动,因此务工者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慢性肝炎、癫痫(羊角风)等症的人不宜从事建筑业的工作。 二、上岗前应接受的培训 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意识,以适应相应的工作岗位的需要。 (1)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技能培训要求各不相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可以使务工者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满足相应岗位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常识培训:培训内容有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施工质量基本知识等。通过培训,使务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和辅助工种的工作关系,熟悉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仔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3)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务工人员需要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了解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增强务工者遵纪守法和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职业道德和城市生活常识培训:这方面培训的内容包括城市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城市生活常识等。培训的目的是为增强务工者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