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人岗前培训建筑业务工人员须知 第一节外出务工应携带的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合法身份证明.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往往需要出示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身份证也是证明个人年龄的最直接的方式
此外,到银行开户存钱、办理《暂住证》、领取邮寄包裹等都需要居民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证明 对于育龄妇女,应携带由当地乡(镇)政府计生办或县(市)计生委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姓名、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 (3)生育情况; (4)节育情况; (5)准生情况; (6)奖罚情况
怀孕或待孕的妇女还需携带《生育证》,如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回户口所在地开具有关证明
第二节务工的条件和要求 一、建筑业就业的基本要求 凡在本市从事建筑业劳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在校学生;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由于建筑业的工作大多是强体力劳动,因此务工者必须身体健康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慢性肝炎、癫痫(羊角风)等症的人不宜从事建筑业的工作
二、上岗前应接受的培训 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意识,以适应相应的工作岗位的需要
(1)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技能培训要求各不相同
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可以使务工者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满足相应岗位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常识培训:培训内容有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施工质量基本知识等
通过培训,使务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和辅助工种的工作关系,熟悉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仔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