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纳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
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
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判,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
1 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履行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