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操作快速指南第一篇:房土两税操作快速指南 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快速指南 本册指南是为了使纳税人快速掌握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的基本操作,详细操作请登陆江苏地税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房土两税申报页面下载。 该版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实现了“登记即申报”,即纳税人完成房产和土地的明细登记后,可以直接生成申报表;同时,该系统保留纳税人房产和土地信息的变动轨迹,即自系统上线月份起,房产和土地信息逐月记载,不间断。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 (一)土地登记 城镇土地使用税遵循“谁纳税谁登记” 原则,只要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就必须办理宗地登记。 纳税人应当根据土地证逐行填写。无土地证的土地应当按宗地逐行填写,纳税人不得将多个宗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纳税人应当逐项认真填写登记内容,底纹为蓝色的为必填项。 纳税人应当完整、如实填写所有字段,必填项不能为空,非必填项存在可填内容的都应当完整、清楚地填写,不可省略,所填代码应当与代码表认真核对,不能超出代码表范围 1.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包括宗地总体信息登记和宗地纳税信息登记两个部份,二者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1)宗地总体信息登记 打开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房产税或者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可打开“房土税源登记―申报”界面,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按钮,可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界面: 点击下图右上方“新增宗地登记”进入登记界面: 宗地总体信息登记界面: 宗地总体登记填写完成后,还需要继续登记明细应税信息。假如此时登记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提示须进行明细登记。 (2)宗地纳税信息登记 “宗地纳税信息登记”是指同一宗地总体信息之下的纳税信息登记,而不是新一宗地的登记。假如需要登记新一宗地,请点击上方“新增宗地登记”按钮。 假如同一宗地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税土地等级(或者包括两种免税类型以上的免税土地),则需要拆分明细登记。点击上方“宗地拆分”按钮可继续进行下一条明细登记,应当注意拆分面积之和应当等于“宗地总体登记”中的“土地总面积”。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因为售房土地面积不断减少,其“土地总面积”可以不等于拆分面积之和。 登记完成后点击界面右上方“保存”按钮可完成登记。 假如纳税人有多块宗地的,可重复上述操作进行登记。 2.变更登记 变更后,同一土地可能会形成不同所属期的有效记录。同一土地的有效记录连续不中断、不交叉、不重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