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概念的演变的启示所有权概念的演变的启示 摘 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所有权变迁的梳理,尤其是从《法国民法典》到《德国民法典》间所有权内涵的演变,从而分析并得出民法理论的思想是一个从自由主义向国家主义进展的脉络,但是这种进展的弊端是对个人权利的极大损害,乃至不利于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
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所采纳的是国家主义立法理念,这种理念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适应性使得我们需要重新反思究竟用何种法律理念去引领未来
关键词 所有权 自由主义 现代国家 作者简介:许鸣曦,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本科生,讨论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3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224-02 跟大部分民法词汇类似,所有权概念有其特别的界定
关于所有权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关系下面进展着
”豍应当承认,在所有权进展史上,欧洲始终引领着时代的潮流
豎 一、所有权概念的界定 (一)所有权概念的变迁 1
欧洲的所有权概念 最早规定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应当属罗马法,在法学阶梯中有这样的规定:根据自然法,有些物为一切人共有;有些是公共的;有些是团体的;有些不属于任何人;多数物属于个人,被各人根据如下将看到的形形色色的原因取得
豏其中很明确的提到了自然法
到了启蒙时代,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多是受到自然法影响,在所有权方面,认为所有权是与生俱来的、上天给予所有人对财产予以绝对支配的权利
豐 对自由的讴歌使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在那时产生,并直接催生了《法国民法典》,这部处处洋溢自由主义思想的战利品,1789 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 17 条宣称:“所有权为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非经合法证明确为公共需要并履行正当补偿,不得加以剥夺
”这便是关于个人主义所有权的典型规定
1804 年的《法国民法典》重申了这一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