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核心知识(实验班用)一、国家:31、我国国家性质(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的优点(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最大特点、重要性、新要求:⑴ 本质 是人民当家作主
⑵ 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⑶ 重要性 :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⑷ 新要求 :略
(见课本 P7)二、公民:21、参与政治生活的四项基本原则:⑴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表现在: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⑵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①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B、政治自由
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③ 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⑶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⑷ 有序参与的原则
表现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使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