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大代表的产生;人大代表的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知识梳理 回扣教材一 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权力最高立法权、最高监督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二 人大代表1.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和任期: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3.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4.义务(1)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2)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地位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决定因素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