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21-009)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称简乙方)1.总则甲方与乙方就乙方为甲方开发某公司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2.1项目名称: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2.2项目内容:室内风盘、管道、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源井及外网的施工、中央空调系统的后期运行管理,冷暖气及生活热水费用的收取。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安装实施,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楼盘品质和销售业绩,保障甲方对中央空调安装后期运行管理以及甲乙双方能从后期运营管理中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长期收益。2.4双方投资范围内项目及资产归属。室内工程项目包括:室内末端风盘、管道系统安装,室内末端风盘配电(风盘动力配电、风盘计费系统配电、风盘变频控制配电、风盘温度调节及户内远程开启控制)、生活热水系统。室外工程项目包括:单井回灌系统、中央空调机站系统、变频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甲方负责动力电源引到机房配电柜)、分户计量控制系统、机房室内至各楼房的室外连接的管网系统。甲方负责对室内项目工程的投资,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其房屋销售时也可约定由房屋买受人对其专有部分的节能设备拥有所有权,,具体由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在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乙方负责对室外工程项目的投资,投资所获的的设施、设备等资产,效益分享期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合同期内的收益权,合同到期该等设施设1备无偿移交至甲方。合同项下整个中央空调工程投资,商业部分甲方投资为150元/m2,住宅类甲方投资为130元/m2,剩余部分全部有乙方投资,双方投资比例不再做任何调整。整个小区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与后期的运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甲方投资性质为工程款,乙方负责为甲方投资施工的室内工程出具建安发票。3.项目期限3.1本合同期限为25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3.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年始,至止。3.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第一个供冷或供热季开始后至合同期限的最后一个制冷或供热季结束,效益分享期一共为25年,效益分享期满后,本合同项下所有节能设施设备均无偿归甲方所存有。4.项目耗资、双方投资额度、范围及退款方式4.1某公司目前规划设计面积为商业/o,住宅25万o;按合约签订合同甲方应当投资总额为3250万元,该款项用作室内节能环保工程建设。4.2最终投资总额按某公司实际建设及加装面积确认。4.3合约签定后,甲方投资退款方式为: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缴付合同价的5%,正式宣布施工后按月缴付进度款至合同价的90%,施工完环评合格后,经甲乙双方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预算数额将余款付清。4.4整个小区中央空调系统完工后的运转管理和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缴纳费用后按照本协议签订合同的分为比例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与运转管理和缴纳费用所需的各种协调。5.合同期限、收费标准、利润分配及方式5.1、合约期限为25年。5.2收费方式及标准:(可选择其一)(1)固定计费:固定计费依据市政供暖收费标准,商业收为0.28元/o.天,住宅0.195元/o.天。2(2)流量计费:通过温差及水流量排序出来能量,单位为kwh,收费标准:商业纳为0.5元/kwh,住宅0.3元/kwh。2若用户不采用空调,用户每年须要交纳6元/m的空调基本费。5.3在能源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本小区所收取的节能费用,甲乙双方按税后所得利润和约定的比例分成。节能效益分配:投入使用后的第一至四年,节能环保效益由乙方独占;第六至十年,节能环保效益甲、乙按3:7比例分配;第十一至二十年,节能环保效益甲、乙按5:5比例分配;第二十一至二十五年,节能环保效益甲、乙按7:3比例分配。5.4节能环保效益具体内容缴付方式如下:(a)乙方应当在项目自第一个供冷或供热季后,每个支付周期后的1-7日内向甲方退款一次,退款数额排序方式为某公司项目建筑面积分别按商业和住宅除以适当的收费标准得出结论总的应收账款节能环保费和数额,再根据本合同5.3条约的定比例向甲方缴付,期间存有积欠未收的费用不影响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