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教育学基础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第一节、教育概述(P3)※一、教育的概念 1、广义 泛指凡是能够增长人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增强人的体质,完善人的个性的一切活动。2、狭义 即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进展的要求,在特定的教育场所,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以使他们的身心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进展的过程。(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专业的师资和场地,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组织的法律规范) 3、更狭义 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德育)二、教育的要素(P3-P4)※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 教育者 受教育者 教育影响 1、教育者 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 教育者的基本特征:主体性 目的性 社会性 2、受教育者 是教育的对象,是学习的主体 具有受教性(受教性是人的身心进展和动物的省心进展的本质区别)。 3、教育影响 是置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一切“中介”的总和。它包括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以及运用这种影响的活动方式和方法。4、教育要素之间的关系 教育三个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缺一不可。教育者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来改变受教育者,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相互作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作用与联系是以一定的教育影响为中介的;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结果使受教育者发生合乎目的的变化。三、教育的形态 含义:由教育三要素所构成的教育系统在不同时空背景下的变化形式,也是“教育”理念的历史实现。 (一)根据教育系统自身形式化的程度:非制度化的教育与制度化的教育。 非制度化教育:没能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形式的教育——生产与生活高度一体化(人类学校教育以前的教育。 制度化教育:由专门的教育人员、机构及其运行制度所构成的教育形态——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促进人类教育文明的进展。 (二)从教育系统所赖以运行的空间特性来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根据一定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内容,利用集中的时间,有计划、系统地向学生进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 社会教育:在广泛的社会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教育活动。 特点:开放性、群众性、多样性、补偿性、融合性 (三)从教育系统所赖以运行的时间标准以及建立于其上的社会形态出发: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近代社会的教育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