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部数据库开发法律规范版本号日期修改者说 明1
0-03-06注:对该文献内容增长、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变更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命名法律规范1
对象新建表,存储过程,包等要遵循如下规则对象名称前缀备注表见下表,依照功能分视图v_主键pk_索引idx_序列seq_存储过程pr_包pk_函数f_同义词s_数据库连接(dblink)dl_1
表表名不得超过 30 个字母,所有采纳大写字母,表命名可以如下:模块缩写名_表名称,如 RES_NODE 代表资源模块节点;值班: DUTY_CALENDAR
字段名称字段名不得超过 30 个字母,必要以英文单词构成,每个单词之间如下划线隔开,所有采纳大写字母
对复杂大型应用系统而言,必要建立表名和字段名数据字典,并附于开发法律规范附录中,在命名时必要严格遵守数据字典
数据库对象管理2
普通规定数据库所有对象,涉及表、视图、主键、索引、序列、存储过程、包等必要在数据库建模工具中进行管理并保持与数据库完全同步
大小写在数据库模型、数据库脚本中,所有对象,涉及表、视图、主键、索引、序列、存储过程、包等名称必要大写
语句书写法律规范3
尽量不使用某种数据库特有功能为了保持可移植性,尽量不使用某种数据库特有功能,如 SQL Server 专用Unique ID,Oracle 专用 Sequence 功能;3
查询 sql 语句尽量使用绑定变量3
尽最大也许不使用通配符在 SQL 语句中,LIKE 核心字支持通配符匹配,但这种匹配特别耗费时间
如:SELECT A FROM ABC WHERE A LIKE 'M%'
在 A 字段上建立了索引
把语句改为 SELECT A FROM ABC WHERE A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