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 赠与人: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宅:住宅: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宅:住宅: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宅:住宅: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构造,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鼓舞与约束,使中高层治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进展更严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制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进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掌握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进展的考虑,为鼓舞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一般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承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
若期权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承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鼓舞公司中高层治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进展
本协议商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