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提供服务及参加实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实施施工合同事宜,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及参加实施等合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为乙方实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和指导,帮助乙方项目的快速有效实施
二、费用的承担 乙方根据每亩柒佰元(700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三、服务期限三年,等同于施工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期满施工项目验收完结合同自动解除
四、服务费支付款方式 1、为保证服务费和施工费用的正常支付,乙方在农村信用联社开设资金结算户,发包方支付的项目施工费用和县财政拨付的扶持资金全部进入该账户,由双方共管,留存甲乙双方印件一并管理,在发包方转入工程款或扶持资金后,甲、乙双方同起动银行付款手续,甲方按核算比例提取自已服务费后,乙方方可自行结算,用于工程开支
2、因合同施工期限需三年,甲方服务费的提取以发包方每年打入的工程款为基数,甲方第一年提取 700 元/亩服务费的 40%,第二年提取 700 元/亩服务费的30%,第三年提取 700 元/亩服务费的 30%,在最后一笔提取服务费完毕后,代表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本合同终止
3、服务费用在施工费用或扶持资金进入专户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支付甲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2、甲方有权获得服务费用,有权在设立的共管账户中,直接提取服务费
3、乙方应保证根据发包方和县政府制定玉露香梨技术标准施工,按要求质量和时间提交验收成果,如达不到验收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影响甲方服务费的取得
4、乙方保证项目施工资金和扶持资金全部进入专户,专款专用,按约定期限支付给甲方服务费
5、甲方不参加乙方的施工和管理,项目施工风险和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