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保证书 3 篇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现场工程须要,为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和平安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三、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共计: 天, 承包价格付款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司制定的工程质检标准及质量法律规范执行
五、乙方是甲方下属单位,乙方必需听从甲方的支配和调动,协作处理施工场地上各种事情
六、乙方必需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惩处制度)
如有违反制度行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惩处
七、乙方在甲方的要求下,必需自己解决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的数量,并亲临施工场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如在不延迟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可削减施工人员
但必需向公司作出书面申请报告,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八、必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没有特别状况,每延迟工期一天,罚款 1010 元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平安条例和防范措施,如出现人为平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人员应按图纸正确施工,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严峻影响者,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十一、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
十二、甲方刚好供应施工所用材料,保证在施工材料申购后五天内将材料送到施工场地,如因甲方无法刚好供应材料造成工程延期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工程验收由公司委派监理或业主验收为标准,如修理超过三次本公司有权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并负责修理费用
十四、在一年内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公司支配售后服务队进行修理,乙方负责全部材料费用及车费等额外开支修理人员工资按每个工日计时 80 元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