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及一中队用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交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建设工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作下列安全工作监理交底。一. 安全生产监理的依据1. 国务院安全生产条例;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7.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30-2001;8.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28-2000;9.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8-92;10. 工程施工合同。二. 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组织姓名职务安全监理职责备注夏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理俞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理专(兼)职安全监理刘俊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理彭学贤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理邵红明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理三. 监理对安全生产、施工的监理方法和手段1. 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和特别工程、工序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 审查和批准承包商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4. 巡检施工中安全生产情况;5. 组织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 对存在的安全施工隐患,及时出具书面监理通知;7. 在承包商拒执行整改的情况下,经业主同意后出具停工指令;8. 在必要的情况下,向政府安全施工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四.专项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制度1. 专项安全检查的出席人员专项安全检查由监理组织,甲方的相关人员、监理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安全员、电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的当天及时进行汇总。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将视必要情况参加专项检查。2. 专项安全检查的时间安排 正常情况下,每月 15 日、 30 日 上午 10:00 开始。3. 问题的整改和复查 对于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组将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结束由施工单位自查后向监理申请复验。对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监理机构将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