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中的债权保护民事执行中的债权保护 摘 要 在我国的债权保护制度中,民事执行作为债权保护的重要实现形式,承担着将生效的法律文书付诸执行,并且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性,维护国家以及社会的秩序稳定
而在我国对于债权保护制度上,存在的最大障碍就是执行环节
本文分析和探讨了民事执行中对于债权保护的基本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期望能够对解决债权保护“执行难”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债权 债权保护 民事执行 强制执行 作者简介:潘小芹,四川警察学院 2025 级法学八区队
中图分类号:D923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5-119-02 一、债的含义 (一)债的概念 法律意义上的债,指的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而这个特定的权利义乌关系就是债的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84 段的规定“债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乌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乌的人是债务人”
(二)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由债务、债权和法律约束、合同限制所组成
而债权和债务作为本文探讨的重点,所以仅重点介绍债权和债务
债权即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的行为(给付)的权利
债权作为请求权的一种,具有平等性与相容性的特点
具体的内容,例如在债务人破产时,各个债权人无论债权发生先后,只能根据其债权比例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且各个债权具有平等的效力
债务,即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为特定的行为(给付)的义务
债务的特点表现在其内容具有特定性
即内容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之特定化
债权保护的含义
(三)债权保护的含义 债权的权能包括四项: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能
本文的立足点是债权保护方面,因此对债权保护请求权于以着重分析
债权保护请求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应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