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得不法与超法律得法{德}古斯塔夫·拉得布鲁赫译者 舒国滢一 纳粹主义(民族社会主义)只知道用两条原则使其顺从者,其一就是军人,其二就是法律职业人,来束缚自己,即:“命令就就是命令”;“法律就就是法律”
“命令就就是命令”这条原则从没有无限度地适用过
在命令被发命令者用于犯罪目得时,服从义务终止(《军事刑法》第 47 条)
而据悉,“法律就就是法律”这条原则,对此就是没有任何限制规定得
它就是实证主义法律思想得表达,该思想几乎无可争议地统治了德国法学界达数十年之久
因此,法律得不法,恰同超法律得法一样,本身就就是一个矛盾
现在可以瞧到,(司法)实践一再地把这两方面得问题提到面前
在《南德意志法律家报》(SJZ,第 36 页)公布了威斯巴登州得初级法院得一项判决,并配发论证,照此说法,“那些由国家宣告犹太人得财产终止得法律,与自然法就是矛盾得,现在它们得宣告无效”
二 在刑法领域,同样得问题在苏俄占领区被特别地提出来交由论证与决定
1、设在诺德豪森(Nordhausen)得图林根刑事陪审庭进行得一项主审过程中,前初级司法官普特法尔肯(Puttfarken)被判处终身监禁,因为此前根据她得告发而导致判决并处死商人戈逖希(Goettig)
普特法尔肯在一个厕所得墙上发现有戈逖希留下得字迹:“希特勒就是一个杀人狂,应对战争负罪
”判决得作出不单单就是因为这个留言,而且也就是因为戈逖希听信了外国广播得宣传
图林根总检察官库什尼茨基博士(Dr、 Kuschnitzki)(对普特法尔肯)得指控就是通过报纸详细复述得(《图林根人民报》,左恩纳贝格,1946 年 5 月 10 日版)
总检察官首先论证得问题就是:(普特法尔肯得)行为就是违法得吗
“初级司法官辩解说,她告发戈逖希就是出于对民族社会主义得信仰,这在法律上就是不受追究得
但人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去告密,也包括出于政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