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与重点(一)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1、审核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审计要审核基建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讨论、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2、可行性讨论报告的审查。一是审查对所提出的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能否落实,可行性讨论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二是审查承担可行性讨论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对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讨论报告的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三是审查可行性讨论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财务投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3、审核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讨论批复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实际标准是否与可行性讨论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4、审核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手续。审核设计概算的范围是否与批复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5、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通一平”等相关基础性设施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二)工程招投标审计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铜陵市政府有关规定等。2、假如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队伍是否经过比选进行审核。分包队伍的选择也应实行招投标,对其施工能力和报价根据招投标程序进行确定。(三)合同审计1、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计进点后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签定之前要对合同草本进行审核,审核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全面性、严谨性。2、对审计进点前已签订的合同,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惩、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3、假如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