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从严治党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于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部条例,必须正确把握贯穿于《条例》的指导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特点
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时代产物制定颁布党内监督条例,在我们党80多年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深刻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是正确把握其指导原则及制度设计特点的前提
其一,党长期执政尤其需要加强党内监督
1956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
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
”应该怎样解决执政带来的新问题呢
出路就是民主和监督
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他指出:“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长期执政,在执政党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党内的“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迫切需要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
苏联东欧共产党执政几十年之后丧失执政地位的沉痛教训表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活力,而没有活力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腐败的权力必然导致灭亡
正是从中外历史上政权更迭的教训中,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出发,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保持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地位,非加强对党的监督、特别是党内监督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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