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同管理规程1.目的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效力瑕疵引起的纠纷,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集团相关规程、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补充协议、文件等一律适用本规程。3.合同的管理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等工作。4.合同的起草4.1 本公司所起草、订立的各式合同主要采纳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2 起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5.合同审批5.1 我公司的合同审核部门为风险管理部。合同签订前,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由合规专员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再由风险总监和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逐一审核,公司内部审核完毕后再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5.2 上述环节当中,有任何一环节审核不通过,需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6.合同的审核6.1 经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批通过的合同,在签订时风险管理部合规专员需对合同填写的内容及合同版本使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审核时需注意以下事项:6.1.1 开头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的全称、有效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6.1.2 正文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必备条款及要素:如合同的价款、履行方式 、履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6.1.3 结尾部分,注意确认对方签字并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意确认签约单位名称与印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等。6.1.4 若合同主体为自然人,则需在有权人签字后加按手印;若合同主体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则需有权人签字后加盖公章。6.2 合规专员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再由风险总监和总经理逐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7.合同的签订7.1 合同的签订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交通不便、较远地区或一方当事人不方便当面签署的,可实行见证或视频签署等方式。7.2 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合同内容严禁涂改,如有涂改需经双方在涂改处盖章方可确认涂改事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