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双榆树中心小学单位信息化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合同书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有效期限:2019年月曰至2019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收费清单备注:以上报价已包含设备维护保养费、差旅费、税费、乙方一位工程师每周驻场两天费用,不包含硬件后期更换费用,即在服务期间由于硬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计划从乙方采购,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应为成本价或不高于市场上同类商品的价格;甲方有权决定从其他渠道进行采购。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止。2.履行地点:在履行。服务方式:在合同期内,乙方派一位工程师每周驻场两天,确保甲方第一条中设备运行正常;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出现故障立即处理,紧急情况8小时以内解决。三、工程验收1.技术服务或技术培训按国家行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采用双方现场方式验收,由乙方出具验收单,双方验收后签字视为设备维修、养护合格;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重新维护、调试并及时提交甲方验收。2.服务期满后,甲方和乙方应就设备维护另行签订外包服务协议,相关费用另议。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用)为大写:人民币元整(¥)。2.支付方式: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清,在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合格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检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一次性付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其它说明:本服务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本次服务期工作量及具体酌情商量调整。五、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1.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的工作,按甲方人员投诉(属实)或未完成任务次数计算,每满2次/月,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3%。2.甲方如果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每延迟一周,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3%。因乙方原因迟延支付发票导致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因乙方违约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计划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1.乙方负责工程师的人员管理,若乙方工程师因重大工作失误或不按甲方要求工作等原因对甲方产生重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保证驻场工程师及指派维修人员进入甲方校园后遵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不影响甲方人员工作、生活或学习,坚守社会道德,不做违法违规之举。3.乙方人员工作过程中因自身操作或不慎受到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八、其它1.乙方负责为甲方服务的工程师应符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2.乙方要确保甲方所有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3.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合同书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日期:2019年月日日期:2019年月日附件: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定,我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中心小学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为校方每周提供两天工程师上门服务时间(负责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工作)。乙方应保证校方信息化的正常运行、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软硬件维护服务(如若硬件损坏需更换新硬件,甲方应提供新硬件)。根据故障级别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完成校园信息化的维护工作,保证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具体服务明细如下:1、服务时间工作时间随学校工作时间为主;...